首个136号文省级细则征求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面向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及发电企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山东省率先开始公布136号文细则文件。
根据方案,山东将自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全电量入市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改革采取"存量增量区别对待"策略:对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统一明确执行0.3949元/千瓦时;新增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电价,2025年首轮竞价将于6月启动,要求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通过价格竞争降低社会用能成本。
根据山东省最新发布的136号文省级细则征求意见稿,存量项目机制电价定为0.3949元/千瓦时(含税),与此前电价对比分析如下:
1. 与2024年风光电价对比
2024年市场均价:2024年山东新能源现货市场均价约为0.35元/千瓦时。
中长期合约:全年中长期市场交易电量2650.84亿千瓦时,均价 367.14元/兆瓦时(约0.367元/千瓦时),其中年度交易均价最高(374.78元/兆瓦时),月内交易均价最低(346.88元/兆瓦时) 。
存量机制电价提升:此次细则明确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0.3949元/千瓦时,较2024年现货均价高约12.8%。这一机制电价旨在保障存量项目收益,避免因市场化交易导致电价大幅波动。
2. 涨价逻辑与政策目标
市场化改革驱动:此次机制电价调整是新能源全面入市的一部分,通过“差价结算”平衡市场风险。存量项目电价高于2024年市场价,体现了政策对存量项目的过渡性保护。
用户分摊机制:若市场均价低于机制电价,差额由用户分摊;若高于,则用户分享收益。这一设计旨在通过用户侧承担部分波动,稳定新能源投资预期。
总结:存量机制电价0.3949元/千瓦时较2024年现货均价,显著提高,体现了政策对存量项目的收益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