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及撤回申请文件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
核查意见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维信诺”)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2025 年 10 月24 日,上市公司公告终止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
本次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2023 年 4 月 8 日)起
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相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的相关知情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如下:
(一)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维信诺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结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数量 数量 余数量
(股) (股) (股)
郦波 维信诺财务总监1 2023/9/26-2024/10/30 57,800 73,800 -
何婧 维信诺财务总监郦波 2023/11/7-2024/11/5 79,000 79,000 -
之配偶
孙海梅 中金公司经理王聪之 2025/3/20-2025/3/21 6,600 6,600 -
母亲
注 1:郦波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该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补充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文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补充自查,并补充提供、披露相关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被核查人员均已分别出具承诺,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郦波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维信诺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除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已提供的股票买卖情况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5)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6)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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