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沐邦高科在2024年度内存在的资金被控股股东、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以及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的情形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发现沐邦高科预付账款账龄存在异常,保荐机构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于2025年4月22日至4月30日、以及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就上市公司资金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以及募集资金是否被违规使用展开专项现场检查。经核查发现,沐邦高科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控股股东”、“沐邦控股”)、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江西豪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为“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以及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的情形。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沐邦高科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和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明细账,核查了沐邦高科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金额、频次、主体单位等相关情况;
2、取得了相关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拆借的银行流水、相关的合同,取得了关联方提供的通过供应商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穿透后相关的银行回单;
3、取得并核查了资金占用事项及后续转回上市公司情况相关的记账凭证等;
4、访谈了供应商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长、江西豪安董事长等相关人员,了解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原因、后续归还情况等;
5、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查看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流水情况,核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公开信息渠道对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主体单位进行核查,了解上述单位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沐邦高科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二、本次现场检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整改建议
根据已取得的银行回单、银行流水及访谈记录等资料,经核查,2024年度、2025年2月及4月期间,因上市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大,导致资金较为紧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江西豪安,利用其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的特殊地位将上市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预付给相关供应商后,将部分资金转入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再通过上述关联方回流到上市公司用于偿还借款、日常经营等非募投项目,构成了募集资金的违规使用,并且在此过程中部分资金滞留于关联方而形成阶段性资金占用,除了募集资金被阶段性占用外,还存在上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其他的日常资金拆借而形成的阶段性资金占用:(1)截至现场检查结束之日,除了被司法划扣的募集资金12,205.88万元外(见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9日上市公司分别公告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和《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违规情形累计发生额为26,144.01 万元,其中2024年度发生额为22,967.63万元(其中1,047.63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已于2024年3月29日回到上市公司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补流用途;剩余21,920.00万元被占用的募集资金虽已回流到上市公司或用于上市公司经营,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违规情形仍持续),2025年2月为1,500.00万元,2025年4月为1,676.38万元;(2)2024年度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资金拆借而形成的资金占用最高额为2,454.79万元(其中包含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占用1,344.63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与江西豪安日常资金拆借而形成的资金占用最高额为7,957.72万元(其中包含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占用4,204.31
万元)。截至本次现场专项检查结束日,前述关联方已将上述被占用的资金回流到上市公司或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情况
1、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形成的资金占用及募集资金违规使用
(1)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阶段性被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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