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 沪建 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 沪建 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 沪建 Y3
债券代码:241857 债券简称:24 沪建 Y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行债券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建工投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近日,建工投资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1453号)。建工投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工投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建工投资应在本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前,建工投资如发生影响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或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建工投资应当在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手续。
四、建工投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建工投资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五、建工投资应切实履行存续期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如发生
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六、建工投资应切实遵守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如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其他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风险等情形,建工投资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