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9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 18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张莉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30 人,代表股份 456,049,64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9,818,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3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22 人,代表股份 206,565,5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47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28 人,代表股份 220,466,69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235,2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22 人,代表股份 206,565,5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794%。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776,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9%;
反对 4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弃权 840,2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768,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1%;
反对 43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7%;
弃权 849,5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794,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 4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
弃权 838,2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211,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8%;
反对 4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0%;
弃权 838,2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8,54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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