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陆华明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1984 年至 1987 年,任昆山石浦工业公司科员;1987 年至 1993 年,
任上海针织十一厂昆山联营厂财务科长;1993 年至 1997 年,任昆山昆港针织漂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7 年至 2002 年,任苏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主任;2003 年至今,任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2021 年至今,任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名称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陆华明 4 4 0 0 0 否 1
我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我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召集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次,积极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经营分析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积极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