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
员工。
3、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有5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上述5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6人调整为151人,首次授予数量由264.50万份调整为257.00万份。因首次授予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20%,因此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由66.00万份调整为64.00万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数由330.50万份调整为321.00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2日,同意公司以59.1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257.00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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