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0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2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57.0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13,794,774股的1.20%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9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9.1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257.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9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5)。
3、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5、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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