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
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人,负责伟创电气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保荐人已与伟创电气签署协议,明确了双方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了解伟创电气业务情况,对伟创电气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未发生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5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及相关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于 2025 年 4 月变更公司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董事、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的情况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人已督促伟创电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2024 年 6 月,伟创电气存在与关联方共同
对外投资事项,并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了此事项,但公司未及时识别关联方。2024
年 8 月 12 日,伟创电气召开董事会、监事
会和独立董事会议,补充审议相关事项,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时发布《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的公告》,保荐人亦针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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