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大信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通过查阅大信职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方式,对大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经审查,认为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的要求。2024 年 4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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