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唐海燕女士及董事骆鹏先生 3 名成员组成。三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4/3 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内审部 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和 2024年度
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4/24 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 《关于<内审部 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8/13 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 《关于<内审部 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10/25 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 《关于<内审部 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上述议案资料齐全,审议程序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没有发表否定意见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大信执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大信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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