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6 22:01:13 股吧网页版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ING PENG 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彭雅丽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 PING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康希通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彭雅丽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 PING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