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康希通信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股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康希通信签订《保荐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康希通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3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4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康希通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康希通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信业务情况,对康希通信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康希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通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通信依照相关规定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康希通信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康希通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信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通信严格执行信息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康希通信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了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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