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500751006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 2500751006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5年8月27日签发的《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06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已收悉。我们作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或“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计师,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现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1,075.0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1,623.2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余额为
18,014.31万元,其中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资金余额为1,536.38万元;2)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2.1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36年(税后,含建设期);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2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27年(税后,含建设期)。
请发行人说明:(1)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构成、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占比情况,相关测算依据与公司同类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对比情况;(2)结合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率、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在可自由支配资金较高的情况下本次融资的必要性、融资规模测算的合理性;(3)结合公司历史效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主营业务产品销售单价变化趋势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数量、成本费用、毛利率、产能爬坡、产销率等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新增折旧摊销及项目建设的成本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构成、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占比情况,相关测算依据与公司同类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资本
号 拟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比例 性支出占比
1 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 42,323.98 27,000.00 37.50% 100.00%
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
2 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 38,768.81 25,000.00 34.72% 100.00%
材料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7.78% -
合计 101,092.79 72,000.00 1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拟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对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和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项目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和预备费组成,相关募集资金将完全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构成、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占比情况
1、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2,323.98 万元,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 35,423.9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900.00 万元。本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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