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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9:14:30 股吧网页版
概伦电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3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92 号 ), 公 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3,380,445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 2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22,679.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183.0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496.87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00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信息技术”)已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和相关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概伦信息技术也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入的募投项目因募集资金专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的情形外,上述监管协议均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
号 总额 投资金额

1 建模及仿真系统升级建设项 概伦电子概 38,330.79 35,330.79
目 伦信息技术

2 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和存储 概伦电子概 34,593.44 31,593.44
EDA 流程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伦信息技术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概伦电子概 25,071.89 21,572.64
伦信息技术

4 战略投资与并购整合项目 概伦电子 15,000.00 15,000.00

5 补充营运资金 概伦电子 8,000.00 8,000.00

合计 120,996.12 111,496.87

由于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1,496.87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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