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第一节 股东......- 7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
第一节 董事...... - 26 -
第二节 董事会...... - 30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4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 39 -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第七章 监事会 ......- 40 -
第一节 监事...... - 41 -
第二节 监事会......- 42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4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4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8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9 -
第九章 通知......- 49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0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0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1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3 -
第十二章 附则......- 54 -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697494679X)。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3,380,445 股,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RIMARIUS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号 C 楼,邮政编码:200131。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3,931,34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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