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40:45 股吧网页版
德科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等。

(三)交易金额、资金来源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 2 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紧密围绕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础,旨在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实施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能够合理控制业务风险。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防范汇率风险,根据经营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与收益,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稳定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
交割风险。

(二)应对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