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包建亚女士和董事张利英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 年 1 月 22 日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关于 2023 年度审 与会委员无异议
计沟通(年审前)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2024 年 3 月 11 日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与会委员一致同意
议案》
2024 年 4 月 10 日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关于 2023 年度审 与会委员无异议
计沟通(年审后)
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2024 年 4 月 14 日 职报告》、《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与会委员一致同意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
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
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 年 8 月 17 日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与会委员一致同意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半年度重
大事项检查报告》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2024 与会委员一致同意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