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14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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