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13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福新转债”2025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429.01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42,901.8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福新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福新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4: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 269 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四) 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5 日
(六) 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9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新转债”(转债代码:111012)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变更“福新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公司计划进行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
公司聘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因公司保荐机构发生变更,公司计划变更“福新转债”受托管理人,将受托管理人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7:00 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
邮箱形式送达公司。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 26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下同)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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