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127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中关于“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如遇紧急事宜可不受前述时间和方式的限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 3 日通知的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及降低生产成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福新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公司同意变更“福新转债”的受托管理人,“福新转债”的受托管理人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公司签订受托协议之日起承接原受托管理人应承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福新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召开“福新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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