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富利”)
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
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余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烟台富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
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本次为烟台富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1,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
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实际为烟台富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76,379.6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9,480 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65%。
截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6,343.12 万元,
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19.64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1,999.91 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2,523.57 万元。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59%。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向招商银行烟台分行、招商银行嘉兴分行分别申请了人民币 800 万元、1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额度的履行,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烟台分行、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烟台富利向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烟台富利向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1,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针对上述两笔担保,持有烟台富利 28.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分别与公司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合同》,按照其在烟台富利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44,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综上,公司为烟台富利 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同时,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本次为烟台富利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合计为 2,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度为烟台富利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2,000 万元(新签署担保
合同金额),已实际为烟台富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6,379.60 万元。因此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7MA3WHPCU4Q
(2) 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31 日
(3)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行村中南智能制造产业园
(4)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行村中南智能制造产业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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