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91 号
目 录
一、关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 第 1 -2 页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二、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第 1 -4 页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说明
关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91 号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电子”)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23日《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协和电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说明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和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指引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23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 万平方米高密度多层印刷电路板扩建项目”、“汽车电子电器产品自动化贴装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25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3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772,659.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547,340.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L1049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00 万平方米高密度多层印刷电路板扩建项目 54,012.43 42,650.08
2 汽车电子电器产品自动化贴装产业化项目 13,702.01 9,104.05
合计 67,714.44 51,754.73
二、 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