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陈文化)
本人作为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陈文化,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88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常州金狮集团进出口部会计、财务副科长,1996 年 5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
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9 年 1 月至今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理工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务;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
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三、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2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秉持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亲自出席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加会议
陈文化 5 5 0 0 0 否 2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陈文化 7 1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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