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娄杭先生、周淳女士、张世宏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娄杭
先生担任。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选举独立董
事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以及董事赵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春鹏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届次 审议事项
2024年2月7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日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3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事项的议案》;
《关于启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 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4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5 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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