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或“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九丰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Investment Limited 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 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0,158,679.25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0C001052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归还情况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上述 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 更的情形。
(二)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投资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 (%) 实施主体
金额
川西名山 2×20 万吨液
1 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 50,000.00 50,000.00 0.00 0.00 雅安森能
项目(一期)
2 支付现金对价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九丰能源
3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九丰能源
次交易相关费用
总计 120,000.00 120,000.00 70,000.00 / /
注:1、“雅安森能”指雅安森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川西名山 2×20 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
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名山项目拟
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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