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引和《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持股计划的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确保上市后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 年)的高效实施,公司拟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下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高度重合,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持股计划旨在:
1、公司完成上市后首个三年发展规划(2022-2024 年),已正式启动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 年),本持股计划立足于当前业务发展战略落地的关键时期,将有效推动 2025-2027 年经营计划及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
2、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提高阶段内公司发展和增长目标的可实现性,提升刚性考核与约束。
4、完善公司与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和管理团队发展目标、利益目标的统一和结合,建立“血脉”联系。
第三条 本持股计划的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所有参与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第五条 参与对象确定的确定标准
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并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强相关的核心员工,同时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参与本持股计划。
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各事业部总经理;
3、各职能中心总经理;
4、部分关键岗位员工。
第六条 计划规模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9,457.5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9,457.50 万份。最终规模根据持有人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上述资金全部用于购买九丰能源 A 股普通股股票。
第七条 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750 万股,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做相应调整。
第九条 股份购买价格
本持股计划以12.61元/股的初始价格受让公司已回购股份。定价依据按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5.2186元/股的50%,为12.6093元/股;
(2)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4.9713元/股的50%,为12.4857元/股。
在审议本持股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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