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概述
公司拟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豫鑫糖醇 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标的为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股权”、“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对象为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和谭精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地点
本次向交易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地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本次交易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10,100.00 万元人民币。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9,800.00 万元人民币。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权益比例 支付的总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1 张其宾 标的公司 61%股权 44,652.00 22,326.00 66,978.00
2 谭瑞清 标的公司 20%股权 14,640.00 7,320.00 21,960.00
3 汤阴豫鑫 标的公司 14%股权 10,248.00 5,124.00 15,372.00
4 谭精忠 标的公司 5%股权 3,660.00 1,830.00 5,490.00
合计 标的公司 100%股权 73,200.00 36,600.00 109,800.00
本次交易对价中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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