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2
股票简称:华康股份 股票代码:605077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债券代码:1110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
二零二五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至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编制。东方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方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康转债”,债券代码:111018,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的《浙江
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华康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华康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三)债券代码:111018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130,302.30 万元
(六)发行数量:13,030,230 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 元/张
(八)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4 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 为年利息额;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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