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
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威奥股份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56.00 万股,发行价格 16.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28,896,686.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由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11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同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
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 33,351.02 21,014.68 63.01%
(青岛)建设项目
2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 41,738.65 863.84 2.07%
(唐山)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800.00 8,062.53 —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100%
合计 112,889.67 54,941.05 —
三、本次变更、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变更、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截至2025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9,021.21万元,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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