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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06:21 股吧网页版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树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梁树林,作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树林,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原北车长春轨
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教授级高工、副总工程师,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 年度,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2024 年

姓名 应参加董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度公司召 亲自出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开股东大 席次数
议 会次数

梁树林 10 10 10 0 0 否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担任相关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核,并就利润分配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与公司的业绩说明会,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进一步加强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会工作的支持情况

在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期间,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文件资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且与本人积极沟通,对于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反馈和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2024 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利用在轨道交通行业方面的经验和专
长,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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