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小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胡小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胡小宇先生简历
胡小宇,197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本科学历,
德国公立大学工学硕士。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
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
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海外业务部项目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海外业务部西门
子客户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部海外业务部西门子客户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任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营部常务副总经理兼海外业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小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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