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及接受控股股东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35.60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控股”)下属的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新动力”)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根据收购前艾华新动力的债务情况,截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控股股
东艾华控股向艾华新动力提供的人民币借款本息余额共计 38,528,163.75 元。公司收购艾华新动力 100%股权后,控股股东艾华控股向艾华新动力出借资金不变,依照接受财务资助处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后的次日起不再计算利息。
艾华控股承诺:艾华新动力 2025-2027 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584.48 万元。若艾华新动力 2025-2027 年度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584.48 万元的,艾华控股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艾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5.96%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艾华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及接受关联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公司与艾华控股及其下属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艾华控股、其下属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及接受关联财务资助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控股股东艾华控股的承诺“自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2028 年 6 月 8 日的三年期内,若艾华新动力实现未分配利润为正,
经艾华集团审议程序审议通过后,公司会择机将艾华新动力股权按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础再加上适当的资金成本出售给艾华集团”,为加快推进公司业务结构多元化发展,通过整合产业资源,提升公司在电容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公司以人民币2,035.60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艾华控股下属的艾华新动力 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收购前艾华新动力的债务情况,截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控股股东艾
华控股向艾华新动力提供的人民币借款本息余额共计 38,528,163.75 元。公司收购艾华新动力 100%股权后,控股股东艾华控股向艾华新动力出借资金不变,依照接受财务资助处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后的次日起不再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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