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基于独立立场和专业判断,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邓中华,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原益阳供销学校)教师,湖南中骏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师,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长沙学院(原长沙大学)教授,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具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
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参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式参加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加
邓中华 8 8 0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充分发挥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均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6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 9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战略
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均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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