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具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一步提
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
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
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抗善意相对人。
任。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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