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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1:27:13 股吧网页版
中电电机:中电电机审计委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机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并就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
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
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天健所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
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中电电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中电电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电电机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的审计工作充分配合了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三、审计委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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