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2024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于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陈伟华,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上海电科系统能效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格立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顾问、上海电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1月至2025年2月13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5 5 0 0 否 2
注:通讯方式参加视同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会议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针对关注性的问题听取了公司人员的汇报,对公司所处的电机制造行业现状、政策情况及未来发展给出专业建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开展情况、完成情况、主要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督促审计师按时完成。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业协会、到公司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公
业知识,积极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建言献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履职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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