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于 2024 年 5 月离任。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准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在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中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姬恒领:1977 年 7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供职于广东正源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本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和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嘉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质控经理。2024 年 5 月,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在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现场出席,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 1 0 0 0 否 1
本人详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在董事会决 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除涉及独立董事津贴等需回避表决的议案 外,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4 年 5 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本人任期
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各项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的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缺席
审计委员会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召集并召开了两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详细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发表意见,助力董事 会科学合理决策。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推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技能提升与有效履职,就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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