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忠实、勤勉履职,以专业视角与严谨态度参与公司治理,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毕亚林:1971 年 8 月出生,博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2024 年 5 月,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规定及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在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 1 0 0 0 否 1
本人会前详细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背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过程贡献积 极力量,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的各项会 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未提出异议,除涉及 独立董事津贴等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 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4 年 5 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本人任期
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 委员。本人出席各项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的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缺席
提名委员会 1 1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亲自参加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公司成立 ESG 执行委员会暨新增《ESG 管理 制度》、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以及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了有效参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