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此次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内部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当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绩效考核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在未来的三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5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5 年
年的收入考核目标(Am) 的净利润考核目标(Am)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2026 年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于 15% 于 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2027 年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于 32.25% 于 44%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2028 年 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于 52.08% 于 72.8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X=100%
实际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A) Am*80%≤A
A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是指公司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且不考虑考核期内本激励计划产生的
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③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完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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