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离任 原定任期 离任 是否继续在上 具体职务 是否存在未
姓名 职务 离任时间 到期日 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如适用) 履行完毕的
股子公司任职 公开承诺
李小伟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2026 年 9 月 7 日 工作 是 董事长特助 否
秘书 调整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
秘书李小伟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李小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特助,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及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李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司董事
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
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佳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佳杰先生长期深耕金融及资本市场领域,拥有十余年券商投资银行保荐代表人及港股上市公司高管履职经历,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刘佳杰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办公楼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 真:0753-2329836
邮 箱:jj_liu@bominelec.com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廖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廖鹏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