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司代码: 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博敏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2025 年修订) 》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
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提前抵达大会指定地点并凭身份
证原件等证件,待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会务工作。
五、股东大会只接受具有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提问,股东要求在股东大
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提前登记。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
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
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
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表示同意的,在对应的方
格内打个“√”;表示反对的,在对应的方格内画上一个“×”;弃权的不画
任何符号。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
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同
时请自觉维护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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