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8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修订对照表仅列示重点修订条款,关于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以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代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表述的内容,且全文所有“股东大会”描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部分条款,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体例结构,将原《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中增加“第三节 独立董事”及“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
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对购买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 为保障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供任何资助。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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