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3 17:44:57 股吧网页版
瑞芯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0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
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的议案》

因应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翰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迈”)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海翰迈与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 1,400 万美元调整为 3,000 万美元,其他保证要素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事项最终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鉴于公司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时,《公司章程》第八条第一、二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总经理)担任,由董事会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机关不同意登记两个选项,需明确是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还是经理(总经理)担任,只能有一个选项。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确认“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最终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根据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分别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对存续的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0.40 元/份调整为 70.10 元/份;
(2)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8.51 元/股调整为 38.21 元/股。
2、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3.72 元/份调整为 43.42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3.17 元/股调整为 32.87 元/股。

3、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02 元/份调整为 136.72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