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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航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七条 公司战略企管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支撑机构,负责会议材料及相关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准备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并对日常支撑机构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战略企管部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相
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三)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四)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进行决策的方式包括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出具书面
意见等。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该等事项的提案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知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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