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9:40:51 股吧网页版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40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采取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签署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协议暨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定价原则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号)。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
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号)。

四、《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 2024 年度的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任务。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