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前期使用“福 22 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福 22 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福22 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6,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7,0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已将前期暂时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福 22 转
债”募集资金余额 76,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2 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 22 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福 22 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2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 22 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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