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志邦家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3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7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3,95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666,050,000.00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5〕5-1 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656,132.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2,343,867.92 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 发行费用 调整后拟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 (不含税) 募投项目金额
1 清远智能生产基地 60,984.80 41,616.88 40,851.27
(一二期)建设项目
2 数字化升级项目 9,660.37 8,383.12 765.61 8,383.12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合计 87,645.17 67,000.00 765.61 66,234.3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授权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严格控制风险,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授权情况
本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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