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志邦家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3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7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3,95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666,050,000.00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5〕5-1 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656,132.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2,343,867.92 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7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656,132.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2,343,867.92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 发行费用 调整后拟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 (不含税) 募投项目金额
1 清远智能生产基地 60,984.80 41,616.88 40,851.27
(一二期)建设项目
2 数字化升级项目 9,660.37 8,383.12 765.61 8,383.12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合计 87,645.17 67,000.00 765.61 66,234.3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
5-59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 2025 年 4 月 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2,595.87 万元,本次拟置换32,595.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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