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853,70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959,956.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
验。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4783737343
分行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9550880075890400764
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 571913263410701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中古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 11050171750000000718
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星海支行 411909001310501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
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01621560016000082
行
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9550880235771000342
(二)2020 年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31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33,298,679.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
(2020)010054 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 元。
公司 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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